根据《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甬政办发〔2011〕 308号)的规定,经项目咨询评审专家评审,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拟阶段参股以下项目,现予公示。
由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鑫袛和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国杏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紫晨投资有限公司、蒋群一等出资设立,宁波谦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宁波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
公示期为2012年2月3日至2012年2月9日,共7天。对上述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与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74-87295279、87293562,传真:0574-87291899。
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委会办公室
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