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高新区鲲鹏生态产业园提升项目货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批准文号:2406-330254-04-01-97764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和丰鲲鹏产业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和丰鲲鹏产业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879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5642万元,建设规模: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对XCL02-03-9a,XCL02-03-10a,XCL02-03-11a地块内厂房货梯进行采购及相关服务。建设地点:宁波市镇海区永茂东路北侧,爱登南路东侧,永乐东路南侧,耕渔北路西。
2.2本次招标范围:XCL02-03-9a,XCL02-03-10a,XCL02-03-11a地块内16台无机房货梯的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设计、制造、运输、装卸、保管、就位、现场安装、产品保护、调试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本次招标控制价349.3730万元(含税)。
2.3交货期:本项目允许分批交货。每批次电梯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完成该批次的供货安装,并于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所有电梯的供货安装。
2.4交货地点:招标人书面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验收合格标准且一次性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标段划分:1个。
宁波高新区鲲鹏生态产业园提升项目货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同时具备①投标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电梯安装单位)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安装内容。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是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联合单位仅限电梯安装单位。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8日16时00分】。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14日09时00分】。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标人:宁波和丰鲲鹏产业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妙音路与永乐东路交叉口东南方向106米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782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808室
联系人:韩丽珺、章瑚婷、夏琳
联系电话:13095926825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宁波高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