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公示公告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宁波高新区鲲鹏生态产业园B4、C2(东侧)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5-04-28
  • 发布:
  • 公告时间:2025年4月28日

    项目编号:NBITC-202530182

    1.招标条件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和丰鲲鹏产业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就“宁波高新区鲲鹏生态产业园B4、C2(东侧)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宁波高新区鲲鹏生态产业园内安装2台电梯。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2.2招标范围:新购2台无机房货梯的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设计、制造、运输、装卸、保管、就位、现场安装、产品保护、调试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2.3招标控制价:483650元。

    2.4交货地点:招标人书面指定地点。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1个月内完成所有电梯的安装。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验收合格标准且一次性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且为具备投标产品供货合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电梯制造厂家的: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涵盖:电梯制造(含安装);许可子项目涵盖本项目电梯]。

    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的: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或合法有效的市场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涵盖: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涵盖本项目电梯]、代理品牌电梯制造厂家合法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涵盖:电梯制造(含安装);许可子项目涵盖本项目电梯]、代理品牌电梯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③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且为联合体的: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双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或合法有效的市场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涵盖: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涵盖本项目电梯](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代理品牌电梯制造厂家合法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涵盖:电梯制造(含安装);许可子项目涵盖本项目电梯]、代理品牌电梯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④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电梯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联合成员单位仅限电梯安装单位。联合体单位家数不超过1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  /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负责派遣)。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9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6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2请投标人及时购买及绑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证书,CA办理常见问题见:https://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345。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5月8日09时30分。

    本项目采用CA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2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除系统原因外,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4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87187195、软件支持:13396609883。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5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3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除系统原因外,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8.招标公告发布: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nbbidding.com)

    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nbtsg.cn/)

    9.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和丰鲲鹏产业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67812770

    联系地址:宁波高新区创苑路800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

    电  话:0574-87357607

    联 系 人:陈若水、姚露泽、严锋

    受理异议联系人:夏伟立

    联系电话:0574-87128864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