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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高新区鲲鹏生态产业园提升项目--宿舍装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时间:2024-12-24
  • 发布:
  • 1. 招标条件

    宁波高新区鲲鹏生态产业园提升项目 已由 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406-330254-04-01-977646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和丰鲲鹏产业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和丰鲲鹏产业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波高新区鲲鹏生态产业园提升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19,6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45,054.03平方米;其中:1、对XCL02-03-11a地块内的11a-2#楼(-1层至1层门厅、电梯厅及楼梯间,2层楼梯间,3层及3层以上区域)进行装修,装修面积约33869.45㎡。

    建设地点: 东至耕渔南路,北至永乐东路,西至爱登南路,南至永茂东路 

    2.2招标范围:宁波高新区鲲鹏生态产业园提升项目11a-2宿舍楼装修监理,具体服务内容如下: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4300万元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建设周期:同施工工期。

     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要求:同施工安全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时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采用承诺制,无需提供具体人员信息);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3.3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12 25 日9:00至 2024  1  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5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6 不同投标单位若出现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的情形,以阳光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为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3交纳要求: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 1 月 3 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 月 7 日09时30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2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3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4如初次投标,详见(http://ygcg.nbcqjy.org/home)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87187195。

    7、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和丰鲲鹏产业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高新区创苑路800号

    联  系   人:魏老师

    招 标 代 理: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四楼

    联  系   人:周旸、郑纪岚

    电       话:13906697628、18757427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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